歐美佛教(Buddhism in America and Europe)
佛教流傳于歐美,至今約有150年。但歐洲人最初對佛教的瞭解,則可上溯到西元前329年,希臘亞歷山大大帝侵入印度河流域時期。西元前259年,印度孔雀王朝的阿育王曾派遣佛教佈道團去希臘屬地傳教。在中世紀,佛陀的本生故事通過中亞穆斯林學者的介紹傳人歐洲,在西歐和東歐很多地區廣泛流行。據《世界基督教百科全書》1982年的統計,歐洲有佛教徒21萬余人,北美約近19萬人,南美有50萬餘人,其中極大部分是亞洲移民的後裔或僑民,分屬於南傳上座部和北傳大乘佛教的許多派別。佛教傳人歐美後,為了適應當地的社會生活,在戒律和儀式方面有很多變化。
在歐美,佛學的研究,早於佛教的傳播。17—18世紀,歐洲的一些著名哲學家如斯賓諾莎、康得、黑格爾等人都巳談到了佛教。特別是18世紀末,歐洲一些資本主義國家向亞洲進行殖民擴張後,他們為了改變當地居民的信仰,使其成為基督教徒,開始對東方宗教,特別是對有影響的佛教進行研究。
英國
20世紀初,英國始有佛教徒,第一個比丘是貝納特(法名阿難陀彌勒)。他于1898年去錫蘭(今斯里蘭卡)、緬甸研究佛法,在緬成立了國際佛教會,1908年率佈道團去英國傳教,但遭到了失敗。1906年,傑克遜、埃侖等人,在倫敦首先組織了英國佛教協會,公推李斯.大衛斯為會長。兩年後,改名為大不列顛和愛爾蘭佛教會,並在利物浦、伯明罕、曼徹斯特、牛津、劍橋和布萊登等地建立分會,出版《佛教評論》。參加這個會的主要是一些對佛學有興趣的知識份子和一部分白人信徒。這個會由於創建人相繼逝世,不久即衰落。24年法官洪飛斯,在英國靈智學會中建立佛教中心;出版《英國佛教》;1926年又從靈智學會中分離出來,單獨成交了倫敦佛教會,並在丹佛、愛丁堡等地建立分支,把《英國佛教》改名為《中道》。這個會提倡大、小乘並行,參加的人數較多,迄今還有重要的影響。1926年錫蘭的達摩波羅去倫敦傳授佛法,創立了摩訶菩提會倫敦分會。這個組織主要宣傳南傳上座部的佛教。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英國佛教一度衰落,戰後即又復蘇,除原有的大小乘佛教繼續發展外,還引入了藏傳佛教的很多派別。如空仁波且建立的桑耶林西藏中心,土登益希和索巴仁波且主持的曼殊室利研究所等。
近年來,英國佛教徒人數有較大的增長,1970年聯合王國有佛教徒約3萬人,1975年驟增至8萬多入,1980年又增至12萬人以上。1970一1978年每年平均增長率為11.3%,其中藏傳佛教信徒約占50%,上座部佛教徒約占25%,大乘禪宗佛教徒約占25%。出現了IZ個主要佛教中心和45個數團組織。
德國
1913年,塞登斯杜車首先在柏林建立了德國佛教傳道會,陸續出版了《佛教徒》、《佛教新報》、《佛陀世界鏡報》等。1921年格林和塞登期杜車,在夜幕尼黑附近的烏亭建立了佛教聯合會,出版了《乘》雜誌,參加這個組織的有500人。1925年瓦勒澤爾在慕尼克創立了佛教協會,主要宣傳佛數的哲學思想,普及佛教的知識。1932年達爾克在柏林北郊的福祿那烏建立了有名的佛教精舍,內設佛殿、禪堂和圖書館等,是歐洲佛教運動的中心道場之一。51年柏林佛教徒建立了柏林佛教會,1954年建立了漢堡佛教會,1955年聯合成立了德國佛教會。1960年改名為德國佛教聯合會,設總部於漢堡,這是聯邦德國佛教徒的統一組織。同年,藏傳佛教信徒在柏林建立了聖彌勒寺,又稱聖彌勒教會,主要宣傳和實踐密宗的教義。根據《世界佛教徒聯誼會刊》的報告,聯邦德國約有佛教徒7萬人(另說少於5萬人)。佛教徒大都集中居住在大城市,如漢堡、柏林、慕尼克、斯圖加特和下萊茵等地。
法國
法國最早的佛教組織—佛教友誼會,是在中國太虛法師的推動下,1929年由龍伯爾建立的。以後改名為巴黎佛教會,自1939年起出版《佛教思想》月刊,定期舉行佛事,展覽佛教藝術,是目前法國佛教徒的統一組織和活動中心。1945年後,大批越南佛教徒定居法國,在巴黎建立了越南佛教徒聯盟。近年來,藏傳佛教各派在法國也很活躍。寧瑪派在卡斯特朗市仿照西藏寺院的形式建立了烏金滾桑卻林寺,該寺占地面積I20公頃,規模宏大,每年有大批法國和歐洲的藏傳佛教信徒去學習密法。據《基督教百科全書》統計,1980年法國有佛教徒近3萬人,其中約有半數是亞洲裔佛教徒,其餘為法國佛教徒。主要集中在巴黎、格裏茨、班尼斯堡、莫金等城市。
美國
美國是一個盛行基督教的國家,原沒有佛教。19世紀末期,日本向太平洋地區擴張,開始向夏威夷群島移民。日本佛教也隨之展開活動。日本佛教徒,首先在夏威夷等地建立了淨土宗別院(分寺)。日本西本願寺也派人去火奴魯魯(檀香山)等地傳教,建立了寺院。夏威夷併入美國後,佛教活動尤為活躍。隨著日本移民湧入美國本土,西本願寺和其他教派(日蓮宗、真言宗、禪宗的臨濟宗和曹洞宗等)派出大批傳教人員並建立眾多的寺院。1899年西中願寺薗田宗惠開始在三藩市活動,逐步建立了今天最有勢力的佛教團體---美國佛教會。接著在洛杉磯、芝加哥、紐約等地建立佛寺,發展教徒。1900年只有佛教徒幾千人,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發展到18000入。佛教由美國北向加拿大,南向巴西、阿根廷等地傳播。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由於日美處於戰爭狀態,日本的傳教活動被勒令停止,—度受到挫折,但在戰後即恢復並有較大規模的發展。50-60年代,美國佛教信仰的主流是大乘禪宗和曰蓮正宗。千崎如幻最先在紐約建立了第一禪院,佐佐本周承在紐約又建立了臨濟宗禪堂。創價學會是附屬于日蓮正宗的在家居士社團,由於它的教義具有現代化的內容,儀式簡單,組織比較嚴密,適應美國的社會生活,在50年代後期和60年代初期崛起後,迅速成為美國佛教中最大的教派。70年代以後,藏傳佛教的寧瑪派、薩迦派、噶舉派等主要教派,都在美國傳教、建寺,吸引了大批群眾參加。南傳佛教的上座部也在華盛頓、洛杉磯等地建寺,開展活動。中國的大乘佛教在上世紀末就由華僑傳入夏威夷,以後又傳入美國本土,在夏威夷設有中華華僑佛教總會,修建富麗堂皇的檀華寺和啟華學校。在紐約、三藩市都設有佛教會和寺院,參加中國佛教會活動的極大部分是華裔和僑民。
目前美國佛教徒,約有20-30萬人(不包括信仰藏傳佛教的信徒,有40個較大的佛教團體、教派組織。其中重要的有美國佛教會(西本願寺)、北美日蓮佛教會(創價學會)、美國佛教聯合會(白人組織)、泰西佛教團、美國第一禪堂、東漸禪窟、以及,華盛頓上座部佛教中心、普世佛教徒聯誼會、夏威夷華僑佛教總會、三藩市紐約華僑佛教會、曹洞宗北美教友會、高野山美國別院、淨土宗美國別院、和羅徹期特禪宗中心、藏傳佛教中瑪派禪定中心、噶舉派禪定中心、薩迦派研究中心、中美佛教總會等。佛教徒分佈在美國十幾個州,藏傳佛教徒,集中在加利福尼亞州、新澤西州、華盛頓州、麻塞諸塞州、科羅拉多州、佛蒙特州,大乘佛教徒集中在夏威夷、三藩市和紐約三地:南傳上座部佛教徒集中在華盛頓、洛杉磯和加利福尼亞州的凱米爾。佛教為了適應美國的社會生活,已有了很多的變化。宗派、寺院常被稱為教會,教徒被稱為會員。有些教派,還仿效基督教劃分教區,附設青年會、婦女會、童子軍等。宗教生活一般安排在星期日上午在佛寺中舉行,在鋼琴伴奏下,讀誦英譯的佛經,代替了東方的晨鐘暮鼓,頂禮焚香。在軍隊中還配有隨軍僧侶。
其他各地
近年來,義大利、瑞士、瑞典、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等國對佛教的研究也很活躍,建立了不少佛教研究所和佛學研究中心,出版了一系列佛教研究著作和期刊。例如義大利的中東遠東研究所,在杜齊的主持下編輯出版了著名的《羅馬與東方叢書》,其中包括很多佛教著作。但在這些國家中,佛教信徒屈指可數。
在歐美,佛學的研究,早於佛教的傳播。17—18世紀,歐洲的一些著名哲學家如斯賓諾莎、康得、黑格爾等人都巳談到了佛教。特別是18世紀末,歐洲一些資本主義國家向亞洲進行殖民擴張後,他們為了改變當地居民的信仰,使其成為基督教徒,開始對東方宗教,特別是對有影響的佛教進行研究。
英國
20世紀初,英國始有佛教徒,第一個比丘是貝納特(法名阿難陀彌勒)。他于1898年去錫蘭(今斯里蘭卡)、緬甸研究佛法,在緬成立了國際佛教會,1908年率佈道團去英國傳教,但遭到了失敗。1906年,傑克遜、埃侖等人,在倫敦首先組織了英國佛教協會,公推李斯.大衛斯為會長。兩年後,改名為大不列顛和愛爾蘭佛教會,並在利物浦、伯明罕、曼徹斯特、牛津、劍橋和布萊登等地建立分會,出版《佛教評論》。參加這個會的主要是一些對佛學有興趣的知識份子和一部分白人信徒。這個會由於創建人相繼逝世,不久即衰落。24年法官洪飛斯,在英國靈智學會中建立佛教中心;出版《英國佛教》;1926年又從靈智學會中分離出來,單獨成交了倫敦佛教會,並在丹佛、愛丁堡等地建立分支,把《英國佛教》改名為《中道》。這個會提倡大、小乘並行,參加的人數較多,迄今還有重要的影響。1926年錫蘭的達摩波羅去倫敦傳授佛法,創立了摩訶菩提會倫敦分會。這個組織主要宣傳南傳上座部的佛教。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英國佛教一度衰落,戰後即又復蘇,除原有的大小乘佛教繼續發展外,還引入了藏傳佛教的很多派別。如空仁波且建立的桑耶林西藏中心,土登益希和索巴仁波且主持的曼殊室利研究所等。
近年來,英國佛教徒人數有較大的增長,1970年聯合王國有佛教徒約3萬人,1975年驟增至8萬多入,1980年又增至12萬人以上。1970一1978年每年平均增長率為11.3%,其中藏傳佛教信徒約占50%,上座部佛教徒約占25%,大乘禪宗佛教徒約占25%。出現了IZ個主要佛教中心和45個數團組織。
德國
1913年,塞登斯杜車首先在柏林建立了德國佛教傳道會,陸續出版了《佛教徒》、《佛教新報》、《佛陀世界鏡報》等。1921年格林和塞登期杜車,在夜幕尼黑附近的烏亭建立了佛教聯合會,出版了《乘》雜誌,參加這個組織的有500人。1925年瓦勒澤爾在慕尼克創立了佛教協會,主要宣傳佛數的哲學思想,普及佛教的知識。1932年達爾克在柏林北郊的福祿那烏建立了有名的佛教精舍,內設佛殿、禪堂和圖書館等,是歐洲佛教運動的中心道場之一。51年柏林佛教徒建立了柏林佛教會,1954年建立了漢堡佛教會,1955年聯合成立了德國佛教會。1960年改名為德國佛教聯合會,設總部於漢堡,這是聯邦德國佛教徒的統一組織。同年,藏傳佛教信徒在柏林建立了聖彌勒寺,又稱聖彌勒教會,主要宣傳和實踐密宗的教義。根據《世界佛教徒聯誼會刊》的報告,聯邦德國約有佛教徒7萬人(另說少於5萬人)。佛教徒大都集中居住在大城市,如漢堡、柏林、慕尼克、斯圖加特和下萊茵等地。
法國
法國最早的佛教組織—佛教友誼會,是在中國太虛法師的推動下,1929年由龍伯爾建立的。以後改名為巴黎佛教會,自1939年起出版《佛教思想》月刊,定期舉行佛事,展覽佛教藝術,是目前法國佛教徒的統一組織和活動中心。1945年後,大批越南佛教徒定居法國,在巴黎建立了越南佛教徒聯盟。近年來,藏傳佛教各派在法國也很活躍。寧瑪派在卡斯特朗市仿照西藏寺院的形式建立了烏金滾桑卻林寺,該寺占地面積I20公頃,規模宏大,每年有大批法國和歐洲的藏傳佛教信徒去學習密法。據《基督教百科全書》統計,1980年法國有佛教徒近3萬人,其中約有半數是亞洲裔佛教徒,其餘為法國佛教徒。主要集中在巴黎、格裏茨、班尼斯堡、莫金等城市。
美國
美國是一個盛行基督教的國家,原沒有佛教。19世紀末期,日本向太平洋地區擴張,開始向夏威夷群島移民。日本佛教也隨之展開活動。日本佛教徒,首先在夏威夷等地建立了淨土宗別院(分寺)。日本西本願寺也派人去火奴魯魯(檀香山)等地傳教,建立了寺院。夏威夷併入美國後,佛教活動尤為活躍。隨著日本移民湧入美國本土,西本願寺和其他教派(日蓮宗、真言宗、禪宗的臨濟宗和曹洞宗等)派出大批傳教人員並建立眾多的寺院。1899年西中願寺薗田宗惠開始在三藩市活動,逐步建立了今天最有勢力的佛教團體---美國佛教會。接著在洛杉磯、芝加哥、紐約等地建立佛寺,發展教徒。1900年只有佛教徒幾千人,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發展到18000入。佛教由美國北向加拿大,南向巴西、阿根廷等地傳播。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由於日美處於戰爭狀態,日本的傳教活動被勒令停止,—度受到挫折,但在戰後即恢復並有較大規模的發展。50-60年代,美國佛教信仰的主流是大乘禪宗和曰蓮正宗。千崎如幻最先在紐約建立了第一禪院,佐佐本周承在紐約又建立了臨濟宗禪堂。創價學會是附屬于日蓮正宗的在家居士社團,由於它的教義具有現代化的內容,儀式簡單,組織比較嚴密,適應美國的社會生活,在50年代後期和60年代初期崛起後,迅速成為美國佛教中最大的教派。70年代以後,藏傳佛教的寧瑪派、薩迦派、噶舉派等主要教派,都在美國傳教、建寺,吸引了大批群眾參加。南傳佛教的上座部也在華盛頓、洛杉磯等地建寺,開展活動。中國的大乘佛教在上世紀末就由華僑傳入夏威夷,以後又傳入美國本土,在夏威夷設有中華華僑佛教總會,修建富麗堂皇的檀華寺和啟華學校。在紐約、三藩市都設有佛教會和寺院,參加中國佛教會活動的極大部分是華裔和僑民。
目前美國佛教徒,約有20-30萬人(不包括信仰藏傳佛教的信徒,有40個較大的佛教團體、教派組織。其中重要的有美國佛教會(西本願寺)、北美日蓮佛教會(創價學會)、美國佛教聯合會(白人組織)、泰西佛教團、美國第一禪堂、東漸禪窟、以及,華盛頓上座部佛教中心、普世佛教徒聯誼會、夏威夷華僑佛教總會、三藩市紐約華僑佛教會、曹洞宗北美教友會、高野山美國別院、淨土宗美國別院、和羅徹期特禪宗中心、藏傳佛教中瑪派禪定中心、噶舉派禪定中心、薩迦派研究中心、中美佛教總會等。佛教徒分佈在美國十幾個州,藏傳佛教徒,集中在加利福尼亞州、新澤西州、華盛頓州、麻塞諸塞州、科羅拉多州、佛蒙特州,大乘佛教徒集中在夏威夷、三藩市和紐約三地:南傳上座部佛教徒集中在華盛頓、洛杉磯和加利福尼亞州的凱米爾。佛教為了適應美國的社會生活,已有了很多的變化。宗派、寺院常被稱為教會,教徒被稱為會員。有些教派,還仿效基督教劃分教區,附設青年會、婦女會、童子軍等。宗教生活一般安排在星期日上午在佛寺中舉行,在鋼琴伴奏下,讀誦英譯的佛經,代替了東方的晨鐘暮鼓,頂禮焚香。在軍隊中還配有隨軍僧侶。
其他各地
近年來,義大利、瑞士、瑞典、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等國對佛教的研究也很活躍,建立了不少佛教研究所和佛學研究中心,出版了一系列佛教研究著作和期刊。例如義大利的中東遠東研究所,在杜齊的主持下編輯出版了著名的《羅馬與東方叢書》,其中包括很多佛教著作。但在這些國家中,佛教信徒屈指可數。
歐美佛教最初以研究佛教文獻為始,法國以大乘佛教研究、考古學研究入手;德國、英國以巴厘語佛教文獻翻譯研究、考古學研究等為主流。較具代表性之著作有:拉森(C. Lassen)與布爾諾夫(E. Burnouf)合著之巴厘語論(Essai de Pa^li, 1826),荷吉森(B.H. Hodgson)著尼泊爾與西藏之語言、文學、宗教介紹(Notices of the Language, Literature and Religion of Nepal and Tibet, 1826 ),布爾諾夫之印度佛教史序說(Introduction a I'histoire de Bouddhisme Indie`n, 1845)等,梵文法華經之法文翻譯(Lotus de la Bonne Loi)亦於西元一八五二年由布爾諾夫出版,由此遂奠定佛教研究之基礎。其後,以麥克斯穆勒(Max Muller)編輯之“東方聖書”(Sacred Books of the East)為始,有多數巴厘語經典、大乘佛教經典陸續譯出,乃使佛教之學術價值與哲學意義備受重視。其中,影響歐洲較巨者,首推阿諾德(Edwin Arnold)之贊佛詩“亞洲之光”(Light of Asia),及奧爾高特(Olcott)領導之靈智學會(The Buddhist Theosophical Society)之活動。英國於西元一九○六年成立英國佛教協會(The Buddhist Society of England),兩年後更名為大英佛教協會(The Buddhist Society of Great Britain and England),並由大衛斯(Rhys Davids)出任會長,刊行“佛教評論”(Buddhist Review),致力於佛教之弘揚。此會之推展工作於西元一九二五年由洪飛瑞斯(Christmas Humphreys)繼承,並刊行“英國佛教”(Buddhist in England)。西元一九四三年倫敦佛教教會(Buddhist Society, London)發行“中道”雜誌(The Middle Way),直至今日,仍繼續出版。法國則在美國倫絲貝利女士(Miss Constant Lounsbery)之協助下,由太虛大師創立巴黎佛教友誼會(創於一九二九年),並於一九三九年刊行“佛教思想季刊”(La Pense/e Bouddhique)。此外,其他國家亦有不少刊物發行。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由於日本鈴木大拙博士之著述及演講,引起歐美人士對禪學之濃厚興趣。美國由於受到歐洲學者之影響,佛教經典之語言學研究相當盛行。又美國思想界之廣泛涉獵東方思想亦值得重視,東西哲學家會議于西元一九三九年在夏威夷召開。同時,以日本移民之佛教信仰(主要為淨土真宗)為中心之活動亦逐漸展開。至於我國佛教徒之在美弘法者,有應金玉堂於紐約創辦美東佛教總會,沈家楨居士創辦世界宗教研究院及大覺寺,以及度輪(宣化)法師于三藩市創辦金山寺、法界大學,佛光山星雲大師于洛杉磯創辦西來寺、國際佛教促進會,聖嚴法師于紐約創立禪中心等。大抵而言,華語系之大乘佛教,頗有逐漸在美國生根之趨勢。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